浙江温州关于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翼执法记录仪和警翼采集工作站WS03设备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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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采购项目名称: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翼执法记录仪和警翼采集工作站WS**设备项目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 警翼执法记录仪 ***.* 套 ******.* * 警翼采集工作站WS** *.* 套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申请理由:根据温州交警支队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号文件),加强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使用管理,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执法安全水平,由于我大队现有警翼执法记录仪及警翼后台管理设备,现唯一只有警翼执法记录仪与原系统设备无缝对接,保证系统管理统一性,特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七.拟定供应商:******八.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永嘉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财政部门:温州市永嘉县财政局地点:永嘉县北城街道环城北路财政大楼联系人:胡瑞如联系电话:****-********传真:****-********查看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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