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镇赉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嫩江路人行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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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GJL-DLG*******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镇赉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嫩江路人行道)项目已由镇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性资金。招标人为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镇赉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嫩江路人行道)*.建设规模:道路改造*****.**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建设地点:镇赉县嫩江路。*.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至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栋*楼招标一部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时 **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栋*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镇赉县振兴****** 联系人:张永江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联系人:赵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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