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华墩街(大洋路—寿尔福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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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序号:LD*******号
一、我方 丽水****** 的项目华墩街(大洋路—寿尔福路)改造工程已被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设计项目的招标事宜。二、工程概况*、工程规模:改造道路长度约****米,道路面积约****平米,人行道约****平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绿化、路灯、管线地埋等,估算投资约****万元,其中预估建安工程费约****万元,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设计进度要求:签订设计合同后,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设计文本及概算编制,根据初步设计审查会意见在*天内完成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编制,方案批复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投标报价有效范围:**%~**% [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安工程费的金额(扣除各管线部门投资)作为计费额×*.**%)为基数],投标人的报价不在此范围的作废标处理。三、招标内容华墩街(大洋路—寿尔福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包括概念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截污纳管、道路、园林绿化、管线地埋等)及施工期间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五、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书面不记名索取: ****年 *月** 日起在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 *** 元人民币。*、网上下载: ****年*月**日起在莲都区招标投标网(http://***.******.***.cn)上发布并供下载。 七、其他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投标人及其所派的设计总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相关规定。*、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丽水****** 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号 地 址:市万丰北路**号金贸大厦**F电 话:****-******* 电 话:******* 联系人:陈建婉 联系人:郭玲玲、瞿庆荷公告发出时间:****年*月**日 备案单位:(盖章) 登记单位:(盖章)设计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