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酒泉市瓜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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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酒泉市瓜州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酒泉市瓜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无供应商提出异议,故此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一、采购文件编号:GZCB(****)**-GSZZ**号二、采购内容:审判档案数字化加工。(具体参数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三、采购预算价:¥******.**元(陆拾柒万伍仟元整)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五、单一来源采购原因: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档案办发(****)*号】文件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业绩、人员、设备和加工软件等进行考察,并了解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与数字化加工相关涉密资质的数字服务机构;******且是甘肃省河西地区内唯一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扫描类)》涉密资质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该公司技术力量雄厚、内部管理措施严格、保密管理规范,提供的服务质量好,工作进度快,在与在全市法院近年来的项目合作过程中赢得了较好的评价。针对本项目,******前期进行了调研考察,该公司符合文件规定要求,具有与数字化加工相关的涉密资质,无违约行为,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为确保我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在加工过程中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和数据质量。鉴于上述原因,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担本次项目的工作。本次采购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缩短采购时间,便于有效的及时开展工作,达到价格优惠、服务质量可控的目的。为满足上述服务采购需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六、拟定的单一来源供应商:******七、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近期《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扫描类)》涉密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八、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到**:**;下午**:**到**:**(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商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到酒泉市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单一来源文件。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检察院查询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九、注册须知:无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至**:**时。地点:酒泉市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投递标书,逾期不再受理。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地点:酒泉市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十二、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采购人:瓜州县人民法院联系人:赵克仁联系电话:***********采购人地址: 瓜州县渊泉镇南市街***号代理公司:******联系人:马晓晓联系电话:***********联系人:方海玲联系电话:***********代理公司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东文化街社区院内*A号楼*-*-*十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十四、是否PPP项目:**********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