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宁武县公安局凤凰镇派出所业务用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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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武县公安局凤凰镇派出所业务用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宁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公安局,建设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资金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宁武县公安局凤凰镇派出所业务用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RXYZB -****-****.*建设地点:宁武县凤凰镇西关村西关小学东侧*.* 建设规模:民警食堂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管网,绿化硬化等 *.*计划工期: **日历天*.*计划投资: 约 ***.*万元*.*质量标准: 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无不良信誉;*.*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近三年从事过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且须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至 ****年* 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 时,下午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号) 报名*.*投标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副本;(*)规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查机关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齐全为准);(**)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注: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项目授权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武县公安局地 址:宁武县城联 系 人:葛云海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瑞******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平阳景苑*号楼****室联 系 人:边利青 贺文慧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sxrxy***@***.com开 户 银 行:******山西省分行 银 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