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关于2016年7月25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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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
通讯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邮 编:******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陕******γ-丁内酯和吡咯烷酮系列产品及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生项目华州区陕******陕西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咨询中心项目****年*月开工建设,****年*月建成,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万吨γ-丁内酯(其中****t/a作为最终产品出售,其余用作生产其他产品原料)、*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吨*-吡咯烷酮, ****吨N-乙烯基吡咯烷酮,****吨N-乙基吡咯烷酮及年回收*.*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的生产规模,辅助工程主要依托陕******瓜坡镇化学工业园区。详见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发放**张公众调查表,收回**张。***%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未发生过扰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