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工程勘察及工程可行性研究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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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工程勘察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工程勘察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OIS*-*******F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颖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地址:上海市威海路**号**楼联系方式:卢立江,***-********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颖,***-************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弄*号富丽大厦**楼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要“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的战略部署。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满足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要求,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长期发展,适应长江江海联运发展需求,缓解北槽深水航道超宽船舶引起的通过能力下降和通航环境恶化趋势的问题,优化长江口航道通航环境,迫切需要积极推进长江口辅助航道的建设,完善长江口航道体系。根据近期长江口发展需求和外围建设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十三五期间优先考虑南槽航道的建设开发。为此,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拟开展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研究范围:主要包括南槽圆圆沙警戒区至口外B警戒区之间的全长约**km的南槽河段。研究过程中需兼顾本工程对南港和北槽等河段的影响分析。* 招标范围: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工程总体方案和一期工程方案研究,完成一期工程勘察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具体包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告需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地形测量、勘探、水文测验、底质采样、专题分析研究(包括货运量及船舶流量预测、河势稳定性分析、数模、物模、风浪要素推算、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等专题)工作。本项目设一个标段,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编制为主体进行整体招标。* 工作周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获批为止。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全部工作内容)从编制到具备上报条件的周期不大于**个月。*项目预算额:****万元。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备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咨询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应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年至今)承担过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万吨级及以上潮汐河段或沿海航道整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项目。*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港口与航道类的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以上水运工程咨询或设计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航道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水运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年及以上,主持过水运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技术工作(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年以上勘察工作经历。*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近 * 年内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无重大勘察工程可行性研究缺陷或质量问题。*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江宁路****弄*号富丽大厦**楼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年* 月 ** 日至 **** 年 *月 ** 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到******(上海市江宁路****弄*号富丽大厦**楼),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上海市威海路**号**楼七、其它补充事宜特别提示*、中标人需垫资完成本次招标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中预付款***万元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和防洪影响评价相关专题的前期启动经费,其余待项目批准实施资金到位后再进行支付。*、项目批准实施后,若合同中标价低于批复金额,以合同中标价支付;若合同中标价高于或等于批复金额,则以批复金额进行支付。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