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关于《望谟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县城高车安置点工程(EPC)招标》的补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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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望谟县****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县城高车安置点工程(EPC)招标》的补遗通知各投标人:一、招标公告的变更:(一)本次招标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建设规模”由原来的:“计划工期: *** 日历天;”变更为:“计划工期: *** 日历天;”(二)本次招标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建设规模”由原来的:建设规模:该安置点依托县城分两期集中安置农村贫困人口****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人),其中:第一期安置***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人),第二期安置***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人)。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共*种户型,其中:A*-*至A*-**户型建设**栋,单栋建筑面积****.** m*; A*-*至A*-**户型建设**栋,单栋建筑面积****.** m*;B*-*至B*-*户型共建设*栋,单栋建筑面积****.** m*;B*-*至B*-**户型共建设**栋,单栋建筑面积****.** m*;C*-*至C*-**户型共建设**栋,单栋建筑面积****.** m* ;C*-*至C*-*户型共建设*栋,单栋建筑面积****.** m* ;D*-*至D*-*户型共建设*栋,单栋建筑面积****.** m* ;D*-*至D*-**户型共建设**栋,单栋建筑面积****.** m* ;E*-*至E*-*户型共建设*栋,单栋建筑面积 ****.** m* 。变更为: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三)本次招标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由原来的:*.*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三家,牵头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分别具有*.*条规定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变更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注:联合体中负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三家,牵头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二、本次招标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关于建设规模、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设备方案、分包要求、评分标准等内容作出补遗,补遗变更后招标文件详见《“望谟县****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县城高车安置点工程(EPC)招标”招标文件(修正版)》。请各投标人按补遗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特此补遗!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附件:“望谟县****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县城高车安置点工程(EPC)招标”招标文件(修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