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16-209代理】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路(凤凰西大道至兴业大道段K0+460~K1+043.927)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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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赣建 饶经开 代招字[****] ** 号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路(凤凰西大道至兴业大道段K*+***~K*+***.***)工程经饶开经发[****] **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代理机构。(外埠来赣代理机构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一、工程概况:*、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米,宽度**米 *、工程建设地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总造价: 约****万元 *、代理范围: 施工等全过程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暂定级)及以上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 投标人申请成功后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业绩材料,企业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业绩(造价****万元(含)以上工程);本业绩一律凭*种以上(含*种)能证明投标机构代理经历的同一个工程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代理合同、代理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三、申请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分止。四、申请地点: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信大厦B栋*楼)五、招标人定于****年 * 月 ** 日 *:** 时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标会,本工程代理费为 贰 万元(含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形式确定中标人,并根据综合评分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