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咸丰县阳光大道新桥至发夏食品段配水管道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 招标概况咸丰县阳光大道新桥至发夏食品段配水管道工程位于新桥转盘至发夏食品生产厂之间,杨官大道上。给水管全长****.**米;给水管直径***毫米;接室外消防栓**个;检修井**个。投资规模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招标人确认的施工控制价为******.**元。咸丰县阳光大道新桥至发夏食品段配水管道工程 (项目名称)于****年*月*日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招标公告, **** 年*月** 日在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 开标,并于 ****年 *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二、评标结果咸丰县阳光大道新桥至发夏食品段配水管道工程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名称******湖******投标报价******.**元******.**元质量目标(如有)合格合格工期(供货期、服务期)**天**天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鄂)JZ安许证字【****】******-*/*(鄂)JZ安许证字【****】******-*/*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项目经理:周永清执业资格:建造师专 业: 市政级 别: 二级证书编号:鄂************项目经理:辛继国执业资格:建造师专 业:市政级 别:二级证书编号:鄂************类似项目业绩信息二道河桥至南门一桥沿河道路接线工程咸丰县青龙嘴临时货运停车场工程获奖信息//其它//三、公示时间公示期为 **** 年 *月 **日 *时**分至 ****年 * 月**日 ** 时**分(北京时间)。四、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联系人: 胡先生 电话(传真):************.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恩施市金子路州传媒中心报业大厦主楼三层 联系人: 贺春玲 电话(传真): ****-******* *.行业主管部门: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咸丰县水淹坨联系人:张站长 电话(传真):************.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咸丰县人民银行*楼电话(传真):****-***********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