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梨树县梨树一粮库仓房屋面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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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梨树一粮库仓房屋面防水******代理的“梨树县梨树一粮库仓房屋面防水工程”招标工作。该项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在长春市人民大街****号吉林省发改委宣传教育中心(速*酒店)*楼会议室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通知如下:一、评标结果有效投标人仅有*家投标单位初步评审合格,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故作流标处理。二、评定预中标结果的日期:****年*月**日三、招标人:梨树县梨树一粮库联系人:邹挺联系电话:***********四、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联系人:祝先生联系电话:****-********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