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三峡大学水利水电与环境工程教学实验中心楼勘察项目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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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三峡大学水利水电与环境工程教学实验中心楼勘察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本项目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取消业主评委。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名、其余*名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投标须知总则第**.*条”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人数为*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招标人*名)其余*名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由评委推举产生评标组长,评标组长与其他评委具有同等表决权。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所有评委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履约担保的形式与金额”修改为: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 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家或者商业银行支行以上级别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三峡大学 招标代理:湖北恒达******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