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发布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兰溪市政府(分散)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兰采办分确[****]**号批准,受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现就土地整治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ZJOB****-FW***-ZFCG****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项目概况: 标段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一 土地整治项目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家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两年,主要服务于土地整治项目(垦造耕地、旱改水、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农整(复垦)等),包括立项前地形测量、施工放样、工程概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垦造旱地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立项材料编制、验收竣工测量、竣工材料整理、报备入库,项目信息核查等工作。 ***万元 ***元/亩 二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服务单位 *家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两年,主要服务于垦造耕地(水田)项目、旱改水、耕地质量等级提升等土地整治项目,包括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提供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图件,预算书及项目实施工程中的变更事项。 **万元 按《浙江省土地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标准计取 三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家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两年,主要服务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包括实施方案规划设计、立项材料编制、竣工材料整理、报备入库,项目信息核查等工作。 **万元 *万元/项目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标段一的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和准乙级(含准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设计资质。*、标段二、标段三的投标人应当具备准乙级(含准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设计资质。*、本次招标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六、招标文件的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兰溪市兰花路**号。*、售价:招标文件***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年*月**日**:**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除原件外,以下需提供内容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仅限标段一);*、土地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政府采购报名表。报名表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贰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壹万元整;标段三: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全额汇入指定帐户(时间以银行对帐单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账户汇出。帐号名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银行帐号:**** **** **** ****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兰溪支行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振兴路***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 *月**日 *:** 时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振兴路***号四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十一、业务咨询:采购单位: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代理公司:******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 ***********十二、质疑及投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于有效答疑时间内向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获取招标文件后按标书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疑问;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楼 影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