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冼村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CZ2016-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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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出租房供应商报名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冼村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就其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冼村街道办事处二、 采购项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冼村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三、 项目编号:CZ****-****四、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五、 租赁期:*年六、 采购项目内容(一) 选址:在广州大道以东,华穗路以西,花城大道以北,华成路以南的区域内。(二) 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三) 标的物性质:办公用途。(四) 房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不少于**年。(五) 其他要求:*.所在楼层不得高于第*层,方便出入;*.有电话、网络接入,其他办公配套设施齐全;*.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六) 交易税费:双方各自承担应付税费(七) 交接时间:签约后*个月内。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授权。(二) 为标的物权属人、代理商或具转租/分租资格的承租人。(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 报名要求(一)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外办公时间内)(二)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 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 标的物的权属证书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 代理商报名的应提交权属人签署的有效授权租赁文件;若为自然人代理的,应提供权属人的代理租赁证明文件;*. 具转租/分租资格的承租人报名的,应提交权属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及其同意转租/分租的书面意见;*. ******应提供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中介机构,应提供中介资质证书; *. 项目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请列明清单,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按顺序装订。)九、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 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冼村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号联 系 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 ********(二)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三楼东区政府采购招标部 邮编:******采购项目联系人:何晓蕾 电话:(***)******** 传真:(***)********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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