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上海市大同中学艺体楼装修工程(施工监理)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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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上海市大同中学艺体楼装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 )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校产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一路***号 地址: 西藏南路***弄*号****室联系方式: ******** 邮编: ****** 联系人: 胡定森 电话: ******** 传真: ***-********日期: ****-**-**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 **:**:** 至 ****-**-** **:**:**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审中第*条对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作算术平均有效投标人≥*时,应去掉投标最高价和最低价后再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分,各投标人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上浮*%扣*.*分(最多扣至**分),每下浮*%加*.*分(最多加至**分)”。现更改为“对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基准价,在此基础上,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评分时的投标价按下述公式按比例扣减:商务标得分=(最低报价/投标报价)***”。 *.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现更改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