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枣庄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监测仪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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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监测仪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一、采购人:枣庄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二、项目名称:枣庄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监测仪器采购项目三、项目编号:ZZ****-SDHT-***-B四、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五、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B包 手持便携式机动车尾气检测分析仪(汽油、柴油各一台)、便携式移动电源。 **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投标产品代理证书或该产品项目授权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获取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年*月** 日-****年*月*日,上午*:**-**:**,下午**:**-**:**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庄新城金凤凰华联购物广场*楼***室(嘉汇大厦东***米);招标文件工本费:***元/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除上述外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投标产品代理证书或产品项目授权书。报名资料原件验审后退还,复印件由代理机构留存。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 ** 日 **时 ** 分整(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 时**分整(北京时间)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市财政局北邻) 九、联系方式:*、采购人: 枣庄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联系人: 李主任 电 话: ****-******* *、代理机构: 山东******地 址: 枣庄新城金凤凰华联购物广场*楼***室(嘉汇大厦东***米)联 系 人:魏经理 电 话:****-*******十、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政府采购网发布日期:****年*月**日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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