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虹桥枢纽一纵两横综合整治工程--南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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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协同******受委托,对虹桥枢纽一纵两横综合整治工程--南段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特级企业除外)资质或大型桥梁和高架道路养护维修(B类)及以上资质;必须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 “上海市政公路养护维修企业安全诚信手册”。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虹桥枢纽一纵两横综合整治工程--南段*、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对工程范围内损坏的声屏障部件(钢丝绳、弹簧卡、螺栓)及伸缩装置(梳齿形伸缩装置、钢伸缩装置)进行整治维修。*、交付地址:虹桥枢纽一纵两横*、交付日期:****年底*、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控制价***.**万元人民币(含暂定金额)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浦东新区牡丹路**号东辰大厦**楼*、开标地点:浦东新区牡丹路**号东辰大厦**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书 *、企业CA证书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路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协同****** 地址: 徐家汇路***号 地址: 牡丹路**号**F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徐工 联系人: 曹家楠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