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两侧整治工程-设计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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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两侧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C.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及类似经营范围; D.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 E.投标人须有在上海地区类似工作经验。并在上海有固定服务场所;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G.满足招标文件的必须条款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两侧整治工程-设计*、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两侧整治工程-设计*、交付地址:*、交付日期:*、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青浦区清河湾路***号e通商务园*楼***室*、开标地点:上海青浦区清河弯路***号e通商务园*楼***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务必携带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带无线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可于报名期间*:**—**:**,携带上述资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号E通商务园***室内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 地址: 青浦区金中路*号 地址: 青浦区清河湾路***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顾春根 联系人: 周兰兰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