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关于阜康市公园管理处游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变更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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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供应商:阜康市公园管理处游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KCZ-CG****C-**)。招标文件中《阜康市公园管理处游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分表》中商务部分变更为:评分细则 标准分商务部分*、有园林绿地养护管理业绩合同原件得*分。否则,为*分 。 *-* *、企业盈利情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无经济纠纷诉讼得*分。否则为*分 。 *-* *、投标人履约能力(根************履约等方面进行评价)优 *-**分;良 *-*分;差*-*分。*-** *投标人现场施工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提供职称证书和聘请证书及项目工作证明复印件为评审依据)提供一个工程师或以上证书得*分,提供一个助理工程师证书得*分,本项最高*分。*-* *.企业有其他相关的承诺及优惠条件得*分。否则为*分 。*-* *.报价得分:全部报价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分为**分,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x**%x***** 小计** 其他事项不变。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