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手机数据高级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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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手机数据高级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湖北中******受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其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手机数据高级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开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HBZLT-****-HY-***
*、项目名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手机数据高级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万元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项目内容:手机画像产品、分析塔
*、数量:*套
*、质保期:*年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投标人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 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来所投货物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税务证明及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明细清单(被委托人在名单中);
*.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外地企业需提供在武汉市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领取),制造商授权书、所投业绩证明、(****、****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税务证明、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明细清单(被委托人在名单中)、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号**楼;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汉阳区墨水湖北路***号(武汉市汉阳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汉阳区墨水湖北路***号(武汉市汉阳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方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
联系人:胡佳康
联系电话:***-********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汉阳区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陈俊
投诉电话:***-********
湖北中******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