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莆田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液处理仪等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7月28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标题:莆田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液处理仪等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月********受莆田市中心血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自动血液处理仪等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全自动血液处理仪等医疗设备项目编号:PZSG*******-*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东辉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莆田市中心血站地址:****-******* 联系方式:莆田市东圳西路广林街***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号楼***室(城厢区政府旁)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全自动血液处理仪等医疗设备,*批,详细请见招标文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说明材料);④、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⑤、投标人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⑥、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①、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 ②、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如*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等,如有)(*)、投标人应提供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本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卷正本中,网上投标文件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号楼***室(城厢区政府旁)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购或者现场报名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七、其它补充事宜见招标文件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招标文件来源:福建莆田市中心血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