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湘江西岸棚改范围片区道路设计项目澄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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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效果图上不得有文字说明”,图名和相关道路名称是否可打印上?答:相关道路节点处可打印上道路名称,统一采用*号仿宋字体,其他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能否改为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因为有的项目是没经过招标直接签订合同的;有的项目刚拿的中标通知书,还没有签订合同。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合同中关于本项目设计费的规定与投标函中的不一致。请问本项目最终设计费是根据永州市财政局审核的本项目预算总建安费为计算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年修订版规定计费办法、永财办[****]*号文件及湘价服(****)***号文件规定计算,再按承包人报价优惠率进行优惠后确定;还是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费率系数确定?答:投标报价仅确定投标报价费率系数,具体结算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年修订版规定计费办法、永财办[****]*号文件及湘价服(****)***号文件规定计算后再乘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系数。*、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因开具银行保函手续繁琐、办理周期长,能否改为电汇保证金形式?答:本项目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三日内由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至下列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户 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帐 号:******永州冷水滩支行转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湘江西岸棚改范围片区道路设计第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候选人未按规定提交此投标保证金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 标 人:永州市城市******招标代理:湖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