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JSZC-JC2016-013苏州市吴中区东吴文化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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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C-JC****-***苏州市吴中区JSZC-JC****-***苏州市吴中区东吴文化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项目编号:JSZC-JC****-***苏州市吴中区东吴文化中心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列入江苏省财政厅****年江苏省PPP试点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招一名社会资本合作者,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一、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机构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东吴北路东侧,文曲路北侧,南靠吴中区政府,西临苏美中心、计委大厦,东接东苑路,北为宝带东路。(*)项目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万元(以竣工决算数据为准)。*、PPP合作模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授权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具备雄厚资金实力且能引进先进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社会资本方达成合作,签订PPP合同。苏州市******代表政府方行使出资责任,社会资本方通过与******及苏州太平国发吴中生态文明建设投资企业(公司原股东)签订股东协议,对******进行增资扩股,认购公司**.*%的股权;以************负责本项目的运作。(*)采购需求:项目的投资与运营管理。(*)合作范围:项目公司与吴中区财政局签订PPP项目合同,采用TOT模式运作,主要投入来自三个股东方,项目运******负责项目的运营,拥有项目所有权,并履行合同中的约束条款,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所有股权无偿转让给吴中区财政局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社会资本退出。政府方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行使监管权。(*)本项目为在建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在****年*月竣工。(*)合作期限:**年。(*)项目回报机制:①财政可行性缺口补贴;②项目可对外经营资产部分产生的收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亿元,截至****年**月**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申请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以满足本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要求,自有可用资金或融资规模能力不低于*.*亿元人民币。*、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申请人有连续*年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在近五年内(****年*月*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规模不低于*亿元或累计不低于**亿元的投资运营项目业绩;*、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时间:自采购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接收时间:****年*月**日上午*:**-**:**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接收人:乔秀善、张龙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一正四副。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申请人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六、其他详见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号知海大厦*楼
邮编:******采购中心联系人:乔秀善、张龙 联系电话:***-********、********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联系人:陈瑞兴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