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洪泽县芳草谷PPP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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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洪泽县县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就洪泽县芳草谷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洪泽县芳草谷PPP项目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公寓楼面积*****.**平方米,配套商业、银行、图书馆、管理服务中心面积共*****.**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地率**%,容积率*.**。本项目建设*幢**层的塔楼,塔楼*-*层为配套商业、银行、图书馆、管理服务中心,*-**层为公寓,共***套。公寓套型分为A、B、C、D四种,A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三室二厅二卫,约占**%;B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一室一卫二厅,约占**%;C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室二厅二卫,约占**%;D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一室半一卫二厅,约占**%。室内装修完备,家具、电视、空调、热水器、宽带等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围绕*幢塔楼建设*层商业区。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争。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自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扫描发送至xujl@jcec.cn。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年*月**日下午**:**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县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投标文件接收人:邵欣宇 电话:***********六、开评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县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评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县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洪泽县县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 满欣 电话:****-********地址:洪泽县微山湖路(原东八道)*号*、采购代理:******联系人:邵欣宇 电话:***********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号八、其他事项:*、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县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人可通过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以上所有方式以江苏洪******开户银行提供的到账凭证为据。各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携带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缴纳凭证及时至江苏洪******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以下事宜,以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保证金以江苏洪******开具的收据为准。*、开户行信息:银行账户:江苏洪******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洪泽北京路支行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