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2013-2014年鹤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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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鹤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监理招投标编码:JL****G*****公告发布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联系电话:***********联系人:王卓相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年鹤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监理建设单位:鹤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地点:鹤岗市招标范围: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公告说明:招 标 公 告项目编号:JL****G******.招标条件****-****年鹤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投资【****】**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年鹤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年鹤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建设地点:鹤岗市*.*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建设规模:福临路、惠民一路、惠民二路、学者三路、福缘路、绿园路、兴盛一路、兴盛二路、兴盛三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长度约****.**米;*.*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招标范围:完成福临路、惠民一路、惠民二路、学者三路、福缘路、绿园路、兴盛一路、兴盛二路、兴盛三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专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其他人员应满足我省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投标全过程活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新版招投标监管系统的通知》规定:投标申请人(含外省(市)企业)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录入企业信息http://***.******.***:****/Bid_Front/***.******.***),使用企业锁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等)、企业人员信息(相关监理工程师的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办理。*.*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室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符合相关规定,售后不退。*.*投标人在申请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原件及复印件);(*)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岗位证书(省内企业具备市政及相关专业省级总监岗位证书,省外总监必须具备市政及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小班子人员(道桥(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人、监理员*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人))*.*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俩套,并装订成册,同时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hgztb/);鹤岗日报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其他*.* 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开标前投标人可在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变更、增加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变更、增加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并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未按规定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内登记报名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为准),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联系方式招 标 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邮 编:******联系电 话:***********联 系 人:林女士鹤岗市交易中心:联 系 人:胡先生联系电 话:***************年*月**日工程描述:结构形式:预计合同额(万元):****公告附件:****-****年鹤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招 标 公 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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