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关于浙江新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饮料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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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职工食堂饮料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项目已完成审批,******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现将本次招标投标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编号:SNH-C*********B二、采购人:******三、采购项目内容:公司职工食堂饮料,预算采购量**万元左右,以实际采购需求量为准,******各职工食堂食用农产品(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类型:自行采购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已提交;(三)、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七、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均须查看原件并提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相应类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其他职工则还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八、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浙江省安吉县天子湖镇南湖公园边机关办公楼***室。九、招标文件售价:***元。十、投标答疑时间、地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年*月**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并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安吉县天子湖镇南湖公园边机关办公楼***室。十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浙江省安吉县天子湖镇南湖公园边机关办公楼***室。十三、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元,应于****年*月**日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缴入: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农行安吉县支行营业部帐号:***************用途注明C***B投标保证金。十四、业务咨询:*、采购单位:******联系电话:****-********、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行政监察部门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