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舒城县市场监管局(药品类)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表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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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 舒市监罚字(****)第**号 未建立完整的药品进货验收和养护记录案 舒城县春秋乡卫生院 胡孝峰 当事人未能提供完整的药品购进和养护记录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如下:罚款****元。依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