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关于磐石市林业局防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磐石市财政局文件磐财字[****]**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投诉人:吉******法定代表人:张永泽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物华商城电子厅**号委托代理人姓名:刘春锋电话:***********被投诉人: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丽芳地址: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电话:****-********我办对吉******于****年*月**日提交的《关于磐石市林业局防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书》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细则,决定如下:一、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一款的规定,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询价公告第四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设定的第*、*、*项条件,是任何政府采购或普通供应商招标文件中必须要求的,而且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二、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二款的规定,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询价公告第四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设定的第*-*项条件,并无违法违规之处。*、《政府采购法》第**条二款的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次政府采购的项目均为特种设备,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便携式风力灭火机、背负式风力灭火机、手投式森林干粉灭火器均属特种设施设备,需要经过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验证后方可投入生产及销售。为了选择更安全、更环保的合格消防设施、设备,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对使用了若干年的同类商品的比较,在省市国家三级检验机构都存在的情况下,选择更高级别的“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验证的产品,是无可厚非的。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验收批准并依法授权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进出口工程消防产品认可实验室。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认证函[****]**号批准的首批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检验机构。而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验证的便携式风力灭火机,在******所断言的只有******一家,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并不清楚。同样道理,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而经“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核准的背负式******所说的只有富世华(中国)******一家,也无从考究。因此,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条二款“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也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条*款(三)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指向特定的供应商、特定产品”所指定的情形。*、对于非生产厂家作为特别授权经销商的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是政府采购或任何供应商招标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招标形式,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贵公司也没有指出这一做法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磐石市林业局作为采购人,有权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包括特种行业资质提出特别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虽然要求“背负式风力灭火机”供应商提供中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型式核准证书并非国家强制要求,但作为采购人为了采购到更为合适、安全、放心的设施设备而设定条件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指出的具有明显的倾向性的情形。*、《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一款四项明确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的政府采购形式,如果磐******所说特定指向某个企业或某个产品,完全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这一合法形式,但此次招标采取询价采购形式,恰恰说明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是在面向全国范围内的消防器材生产企业,而不具有特定指向。三、本次政府采购,系在互联网发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询价公告,程序合法。任何产品都存在同行业的竞争问题。要想竞标成功,首先应该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在企业信誉宣传上下功夫,从而获得同行业的尊重和用户的认可。综上,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年*月**日发布的《磐石市林业局防火设施设备采购询价》公告并******的投诉意见,我办不予采纳。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六十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磐石市财政局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