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台商工业园二期(四号地块)场平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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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招标公告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台商工业园二期(四号地块)场平项目 变更内容 补遗一各潜在投标单位:台商工业园二期(四号地块)场平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四、投标班子主要人员必须为中标单位自有人员(附相关证明文件),并且必须按工程的计划的要求施工。按照川府发〔****〕**号文件要求,严格合同涉及人员管理,施工阶段,压证施工,人证合一,如人证不符,发现一次处罚**万元,三次以后,******列入信用不良系统并中止合同。五、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工程月进度**%支付工程款,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算后*年内付清,第一年内支付工程尾款的**%;第二年内扣除*%质保金后付清全部余款。如不能支付,则未支付部分工程款,从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算后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施工单位以此拖延工期,如按合同工期提前完成,奖励****元/天,推迟一天罚款*****元/天。现变更为:四、施工阶段:如发现班子主要人员无故不按时到位情况,发现一次,处罚款*万元,累计达三次,招标人可终止施工合同,如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处罚*****元/天,如按合同工期提前完成,奖励****元/天。五、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工程月进度**%支付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相关部门审计结算并出具结算报告后两年内付清,第一年内支付工程尾款的**%;第二年内扣除*%质保金后付清全部余款。如两年内未付清,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作为给乙方融资补偿。**********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