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DZC20160548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散热器购置及安装项目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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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散热器购置及安装项目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DZC********项目各供应商:采购单位对参与DZC********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散热器购置及安装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及变更。现答复及变更如下:一、质疑答复供应商问题:“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我商店专营各类散热器,申请参与本次投标。”采购单位答复:“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但是本着扩大竞争面,降低工程造价的原则,我单位同意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二、变更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基本文件评审中:“提供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散热器类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变更为:“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散热器类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时**分前到达大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楼等候区等候签到,否则投标无效)。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