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闽奇石材产业园区二期城西三路建设项目(监理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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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奇石材产业园区二期城西三路建设项目(监理二次公告),已经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奇发改【****】****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西北湾乡金奇阳光******。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及县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闽奇石材产业园区二期城西三路建设项目(监理二次公告)
*、建设地址:闽奇石材园区二期
*、项目规模:城西三路****.***米,红线**米。
*、工程投资额:****万元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县财政资金
*、工期: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竣工,总工期**天(日历日)
*、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质量标准:各项标准应符国家验收规范。
*、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全过程的监理(城市主干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监理:新建建(****)**号文监理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cn/)上报名。
*、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保证金编号:CJ******** 投标保证金*万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年*月*日**:**时-****年*月*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账号:******************** 开户行行号:************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实行资格后审,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监理招标文件费***元/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奇台县西北湾乡金奇阳光******
联系人:赵多君 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鸿泽大厦*楼
联系人:孙艳 王燕燕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及保证金缴纳事宜咨询电话)
****-*******(奇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