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哈尼族石屏县屏阳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第一标段)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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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有效期: ****年*月*日 - ****年*月*日 开标时间: ****年*月*日 星期一 上午 **:**:**工程名称: 石屏县屏阳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石屏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丁全志第二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马王永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路基、路面、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类别: 交通工程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建设规模: 石屏县屏阳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第一标段),本工程为石屏县屏阳路南段,起于待建汇源路,设计全长***.**m,修建宽度**.*m。桩号为K*+***~K*+***.**。 开标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工期: ***天 计划开竣工时间:中标价: ***.****** 万元 拦标价: ***.****** 万元石屏县屏阳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石屏县汇源路与凤凰路连接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招标结果由石屏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定标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年第*号文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序号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预期中标价(元)综合得分项目负责人备注**********.******.*** 丁全志中标候选人**********.******.*** 马王永第一备选中标候选人 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红河州监察局提出。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颁布)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如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上述单位将成为中标人。 投诉和举报电话:红河州纪委监察局 ****-*************二○一六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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