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永昌县东寨镇人民政府办公设备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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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永昌县东寨镇人民政府办公设备采购品目货物采购单位永昌县东寨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金昌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鹏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永昌县东寨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永昌县东寨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附件:附件*d**a*e**-d**e-**a*-bbcf-add**a**b**c.doc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昌县东寨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金穗”文化健身广场电子屏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标编号:YCZC****YQ-**二、招标内容:**.*㎡LED室外全彩屏一块(产品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备查);(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六)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八)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十)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十一)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方为有效。五、资格预审时间:请投标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到永昌县东寨镇人民政府,现场资格预审并获取邀请函。六、招标文件的获取:由投标单位持采购方邀请函及相关资质文件在我中心报名后,我中心通过报价人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免费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休)。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工行对面三楼)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十、开标时间 :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方联系人:孙建军 ****-*******(传真)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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