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生命探测仪采购与安装(GXZC2016-J1-1382-JGJD)项目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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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广西南******法定代表人:廖东强 联系人:韦芳芸 地址:南宁市龙腾路**号福满花园*号楼****号联系电话:****-*******贵公司关于生命探测仪采购与安装(GXZC****-J*-****-JGJD)项目的政府采购质疑书,我们于****年*月********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对,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一、质疑认为预成交人北******(以下称预成交人)所提供产品“雷达生命探测系统”未能查询到其具有防爆认证证书;以及北******、北******未查询到其具有防爆认证证书。答:经核查*家竞标人的响应文件中均提供了产品的防爆合格证。二、质疑认为“微振动入侵探测系统”通过*C认证的有且仅有北******。答:经核查预成交人以及北******、北******的响应文件中均提供了产品的*C认证证书。质疑人在竞标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微振动入侵探测系统”的*C认证,而是提供了“嵌入式计算机”的*C认证。综上所述,质疑人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缺乏依据,理由不成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