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榆中县政务服务中心网上行政审批技术对接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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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榆中县政务服务中心网上行政审批技术对接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DY****-**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 与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系统*套,与省权力事项库对接系统*套,与省政务服务网统一申报对接系统*套,与省政务服务网办件库对接系统*套,与省政务服务网咨询件、投诉件对接系统*套,与省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业务联动系统*套,与省电子监察平台监察系统对接系统*套,部署、实施、测试、联调*套。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我县“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工作重心现已转入推进网上“行权”阶段。省市政府要求,县(区)要在****年上半年完成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改造升级工作,并通过兰州市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完成权力事项管理、网站群、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统一身份认证等四个系统的技术对接工作。为了确保如期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县(区)子网站上开展行政许可类事项的行权工作。鉴于以上情况,经向榆中县政府采购办申报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一是甘肃******建设,榆中县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建成运行,两系统之间在对接互通上存在规范接口的技术难点,为保障系统与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和无缝对接,更好的匹配对接甘肃省政务服务系统;二是建设运维企业应具备较强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能力,有专门的平台运维团队,能够提供长久、即时的提供服务和保障;三是该项目数据涉及政府数据安全和榆中县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数据安全,应采用符合榆中县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承建单位一致的供应商。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该项目******完成。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闫加元 工作单位:甘肃省信息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省级平台由甘肃******中标建设,榆中县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建成运行,两系统之间在对接互通上存在数据接口规范的技术难点;必须与省、市级平台保持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交换,实现无缝对接,而且项目建设时间紧迫,******负责实施,可以保证工期,避免接口部分内容重复开发,减少投资;保证系统的兼容性、一致性、运维服务的延续性,并可减少推诿扯皮。因此,本项目适合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二 姓名:杨福泰 工作单位:甘肃警察学院 职称:副教授 榆中县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必须在****年上半年完成升级改造和省、市对接工作,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的系统更新及权力事项管理、网站群、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统一身份认证等四个系统的技术对接,为保证系统与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和无缝对接,确保在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和数据安全,解决两系统之间在对接互通上存在规范接口的技术难点,此次采购具有唯一性、延续性,由原承******承担此次任务,存在现实和技术可行性。 专家三 姓名:杨永生 工作单位:兰州市环保局 职称:高级工程师 榆中县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原来承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技术对接改造项目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的系统更新及技术对接,两系统之间在对接互通上存在规范接口的技术难点。在权力事项管理、网站群、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统一身份认证等四个系统的技术对接事宜上******进行了反复衔接沟通,存在实际可行和技术可行性。从保证系统与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和无缝对接,确保数据安全并在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考虑,本项目的采购来源具有唯一性。 依上所述,经邀请专家论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名称:******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号浪潮科技园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中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汉丽丽 电话:****-******* 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 花 电话:****-*******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