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16年集安市清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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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JLZTB-**一.招标条件****年集安市清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农发办(吉农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集安市清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包括三道村拦河坝工程、苇沙河堤防工程及渠系建筑物工程。二标段:集安市清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包括热闹堤防工程、上围护岸工程、热闹渠道工程、扬木堤防工程及渠系建筑物工程。三标段:集安市清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包括清沟村拦河坝工程、清沟村堤防工程、清沟村渠道工程及渠系建筑物工程。监理标:****年集安市清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工程建设地点为集安市清河镇。*.* 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理人须是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执业资格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核准注册并持有执业证书。*.*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标书发售处购买招标文件,来时请持下列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证(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元,监理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同时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集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地址:集安市财政局 邮编:******联系人:金春山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楼邮编:******联系人:杨丹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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