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公安边防总队2016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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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名称: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 标 人: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各包段采购内容及数量:第一包:指北针***个、护膝护肘***套、数字风速仪**具; 第二包:头盔式战术手电***个、**式战术枪灯***个;第三包:护目镜***副;第四包:氚光管瞄准镜**个;第五包:**式白光瞄准镜***支;第六包:高清望远镜**架;第七包:头盔夜视仪**具;第八包:红外/微光融合夜视仪**架。具体内容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有效的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有效的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投标人需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制造厂商产品授权书;(*)除第一包外其余各包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或销售警用器材”或“生产或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 名 地 点: 新疆******详 细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号苏港大酒店八楼招标部报 名 时 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 北京时间)报名时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制造厂商产品授权书、****年至今财务报表(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或公证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售价:***元/包,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每包段均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以公对公账户,详见招标文件),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招 标 人:新疆公安边防总队联 系 人:李腾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号苏港大酒店*楼联系人:马 瑞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