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检验楼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成交公告【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号:政采(货)201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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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元******受合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检验楼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XBHZC-****-J*-****-DY)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一、项目信息项目编号:GXBHZC-****-J*-****-DY项目名称:检验楼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项目联系人:张承发联系方式:****-*******二、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合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廉州镇定海北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志斌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德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合浦县廉州大道***号盛世东方*幢*单元****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承发 ****-*******四、成交信息招标文件编号:GXBHZC-****-J*-****-DY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成交日期:****年**月**日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成交供应商:南宁科******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科园西十路**号智鸿科技园后勤楼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贰万捌仟元整(¥******.**)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孙家彬、伍胜军、刘维昕。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无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检验楼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七、其它补充事宜说明:*、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质疑联系部门:广西德元****** 电话:****-*******投诉联系部门:合浦县财政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