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利辛县第七中学食堂招标初步评审表中第一栏提出质疑和咨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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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现就安徽省利辛县第七中学食堂招标初步评审表中第一栏提出质疑和咨询:评审标准要求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一致。可现实是:******经营管理的学校食堂(餐饮公司与学校签订的经营托管合同),所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者名称”都是学校校长的名字,******法人的名字。请问:这样评标委员会是否会否决其投标。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若有特殊原因,法人名称可以不一样,必须说明清楚并以纸质样式附于投标文件内。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利辛县第七中学****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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