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鹤山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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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鹤山市城乡规划局的委托,就“鹤山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招标(招标编号:HS*****G***)。
*、用途: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简要技术要求:鹤山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的,投标人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该成本分析报告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的 ,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可继续参与评分,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日历日内完成鹤山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成果报告。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时-**:**时,**:**时-**:**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号二楼政府采购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邮购须另加**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鹤山市******永安支行,账号:*****************)。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副本);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核对。我中心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至**:**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号二楼)。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号二楼)。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号二楼/江门市华园路**号***(******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梁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广东省江门市鹤山永安支行
账 号:********************
(注: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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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