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普宁市2015年度占陇镇埔栅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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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普宁市****年度占陇镇埔栅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普国土资高标[****]*号 批复单位 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普宁市财政局、普宁市农业局 招标人 普宁市土地整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揭阳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普宁市****年度占陇镇埔栅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由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普宁市财政局、普宁市农业局批准建设(普国土资高标[****]*号),项目业主为普宁市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普宁市占陇镇埔栅村等**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本建设项目涉及占陇镇埔栅村等**个行政村,项目建设规模*****.**亩。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 *.* 拟派建造师: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外来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查询必须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交由投标人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 **** 年 * 月 ** 日上午*:**至**:**,下午*:**至*:** 按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要求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并提交如下资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报名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出具的建造师未在其他工程任职证明原件;(*)由投标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外来施工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中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每套,图纸在投标截止时完整退还招标人,同时凭收据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且过期不退);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年 * 月 ** 日至 * 月 ** 日上班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民营经济报》上发布。*、联系方式招标人:普宁市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传真:****-********-****/******** 相关附件埔栅公告.doc 发布人 林先生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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