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所关于专用标识防伪扣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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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所关于专用标识防伪扣项目的补充公告 中******受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所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专用标识防伪扣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年*月*日开始发布采购公告并接受报名。现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明细条款中第*点修改为: * 专用标识防伪扣装配 将专用标志置入注塑件中,盖上盖子,装配成形。专用标志落位正确,不得反装、漏装、多装,盖子不得脱落。具备装配人员**名以上。日产量**万枚以上。 二、原第六章评分标准中(二)设备及人员:投标单位具有本项目各生产环节的生产商给予的授权(无授权提供的非投标单位设备及人员评分项不得分);如投标单位具备其中一个环节或多个环节生产能力的,不需要提供已具备生产能力环节的授权书(但相关设备的发票抬头须为投标单位名称)。 现变更为:投标单位具有本项目各生产环节的生产商给予的授权(无授权提供的非投标单位设备及人员评分项不得分);如投标单位具备其中一个环节或多个环节生产能力的,不需要提供已具备生产能力环节的授权书(但相关设备的发票抬头须为投标单位名称)。(双方均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 原第六章评分标准中(二)设备及人员*、装配人员(*分):有足够的调配、替补和应急的装配人员:***人以上最高得*分;***人以上最高得*分;***人以上最高得*分。 现变更为*、装配人员(*分):有足够的调配、替补和应急的装配人员:***人以上最高得*分;***人以上最高得*分;**人以上最高得*分。 原第六章评分标准中(九)投标响应文件规范性、完整性:*、投标单位具有本项目各生产环节的生产商给予的授权;投标单位具备其中一个环节或多个环节生产能力的,不需要提供已具备生产能力环节的授权书。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如署名不为投标单位,则必须具有授权书;无授权书的均按照最低得分计算。 现变更为:*、 投标单位具有本项目各生产环节的生产商给予的授权;投标单位具备其中一个环节或多个环节生产能力的,不需要提供已具备生产能力环节的授权书。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如署名不为投标单位,则必须具有授权书;无授权书的均按照最低得分计算。(双方均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 本通知为SZZHJ****-G-***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中****** ****年*月*日 附: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所 联系人:杨小明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中******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号天元辰广场*楼***室 邮政编码: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孙鹏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