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封丘县潘店镇环境整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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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潘店镇环境整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受封丘县潘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封丘县潘店镇环境整治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名称:封丘县潘店镇环境整治项目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号三、项目简要说明:*、项目概况:封丘县潘店镇环境整治项目,**个村村内垃圾清扫、清理;省、县、乡道路两侧垃圾清扫、清运;坑塘、沟渠内垃圾清扫、清运。*、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服务期限: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项目地点:封丘县潘店镇境内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登记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保洁。*、具有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证或其他清扫保洁服务资质证书。*、具有**辆及以上自装卸式垃圾环卫运输车(******,租赁车辆不计)*、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年 *月*日—— ****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六、报名时现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证或其他清扫保洁服务资质证书(*)提供**辆及以上自装卸式垃圾环卫运输车行车证(******,租赁车辆不计)(*)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中段路东),联系电话:****-*******。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八、采购人:封丘县潘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 ****-********十、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封丘县监察局:****-******* 封丘县财政局:****-*******封丘县检察院:****-******* 封丘县发改委:****-*******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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