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吉木萨尔县北庭路风貌改造(准葛尔路-建庭路段的道路断面)建设项目监理 (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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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北庭路风貌改造(准葛尔路-建庭路段的道路断面)建设项目,已经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综字〔****〕***号文”批准立项及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综字〔****〕***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新疆兴******。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北庭路风貌改造(准葛尔路-建庭路段的道路断面)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吉木萨尔县县域内;
*、建筑规模:道路断面长度为****米;主要对此路段两侧绿化带、人行道、路缘石、非机动车道进行改造。
*、资金来源:计划投资***万元,银行贷款及地方配套资金。
*、工期要求: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日历日)。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内容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本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三、评标办法:监理:采用“新建建(****)**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时-****年 * 月 ** 日**:**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cn/)报名。
*、投标保证金:监理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 CJ********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年* 月*日-****年 * 月 **日**:**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帐号:************,开户行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号(州财政局楼下)),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投标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向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监理每份***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兴******
招标联系人:张晓斐;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报名联系人:文彦秀;联系电话: ****-******* ***********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吉木萨尔县招投标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