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港闸区中小学校食堂伙食原材料供应商资格准入项目补充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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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关于港闸区中小学校食堂伙食原材料供应商资格准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就该项目发布以下补充通知:*、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四条“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第*小条“*、供应商为食品流通企业的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QS”),****年*月以来的相对应产品检测报告书。”现修改为“*、供应商为食品流通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换证后的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QS”),****年*月以来的相对应产品检测报告书。”*、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八章第一条“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中的第*小条“*、供应商为食品流通企业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QS”),****年*月以来的相对应产品检测报告书。”现修改为“*、供应商为食品流通企业的,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换证后的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QS”),****年*月以来的相对应产品检测报告书。”*、本补充通知与原《磋商文件》如有冲突,以该补充通知为准,且作为该项目《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