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上海市路政局道路交通指数发布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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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道路交通指数发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方应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参加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道路交通指数发布*、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道路交通指数算法完善:包括基础数据(GIS图)筛选、交通流量数据预处理、交通指数计算模型升级等。 *、道路交通指数数据组织:包括软件数据组织(通用接口)和支撑应用的数据组织。 *、面向管理的交通指数分析应用:包括道路交通指数应用和分析软件的功能开发完善,以及相关数据展示。 *、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道路交通指数APP的升级完善。 *、交通指数研判报告编制:对指数进行月度、季度、半年度以及年度后评估;在交通政策发生变化时,对全市路网的交通指数进行后评估。 *、道路交通指数Logo设计。*、交付地址:上海市*、交付日期:****年**月之前,项目通过验收,上线运行。*、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无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华路***号****室*、开标地点:耀华路***号****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本次开标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网上投标回执和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请投标人自备携带手提电脑参加开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须自****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 ***.******.***.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耀华路***号****室上海******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同时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标书费: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路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 地址: 徐家汇路***号 地址: 耀华路***号***室、***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若灵 联系人: 郭丽丽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