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东沙河沿河绿道(人民路以南段)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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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沙河沿河绿道(人民路以南段)交通安全设施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东沙河沿河绿道(人民路以南段)交通安全设施二、采购项目编号:ZZSZ-****-C** 三、采购项目内容: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A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各地公安部门或安全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元B包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本次招标施工能力的标牌及杆件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标志牌检测报告及质检部门出具的杆件检测报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元 四、获取文件:*、时间:****年*月*日至 **** 年*月**日 **时 **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地点:枣庄市市中区人民路东首 *、方式: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A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B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标志牌检测报告及杆件检测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已经办理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成功不代表最后审查合格。售价:标书 *** 元/包(售后不退)。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号开标室。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山****** 地 址: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路东首 联 系 人: 曹 阳 联 系 方 式: ****-******* 下载: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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