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一体化速印机、化学试验室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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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一体化速印机、化学试验室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JL*******/**/***.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包号采购内容采购预算(万元)供货期付款方式一照相机、摄像机、一体化速印**.**合同签订后**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款**%,余**%为质保金,质保期*年二电视、触摸屏、内置电脑、教学用白板软件、展录仪等**.**合同签订后**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款**%,余**%为质保金,质保期*年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合同包的投标,但不能兼中兼得。如参加二个合同包的投标,则必须按合同包分别递交报名资料,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年**月**日—****年**月**日,每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 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于****年**月**日—****年**月**日,每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室)。*.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售价:每套***元整。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六、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七、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包号一包二包金额(万元)***.******.***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九、 联系方式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联系人:刘丹电话:****-********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号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室联系人:闫琦、许杨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