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第二机房完善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北京中招******受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第二机房完善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第二机房完善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GFTC**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宁海洋、叶晓光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号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中招******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晓光、宁海洋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号院*号楼*层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项 采购用途:第二机房完善建设项目监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①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② 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含)以上资质。③ 投标人须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上通过ISO****系列质量认证。④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⑤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⑦ 根据朝纪发【****】*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依照《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京信息办[****]**号文)第六条之规定,本市实行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和监理分离制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承建;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不应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投标人及与其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出具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号院*号楼*层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宾馆***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小庄金台西路*号***会议室)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