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2016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评审、支持项目日常管理及区县年度工作情况评价服务购买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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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采购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项目名称:****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评审、支持项目日常管理及区县年度工作情况评价服务购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内容:****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评审、支持项目日常管理及区县年度工作情况评价服务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供应商:******供应商地址:延安东路****号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受理本市各区县和行业主管部门引导资金申报材料。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确保项目所需材料齐全,并对所报项目进行初审。 *、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在初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召开项目评估会,形成评估报告,提出引导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 *、动态跟踪引导资金支持项目进展情况。全面掌握获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定期反馈评审小组。 *、综合评估上年度引导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对上年度引导资金使用总结报告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并反馈评审小组。单一采购理由:****年*月*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设立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期间,《办法》于****年和****年经过了两次修订(沪府发[****]**号和沪府发[****]*号)。根据《办法》,本市成立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组成的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引导资金申报评审工作。 为保证引导资金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从****年至****年,评审******承担引导资金日常管理工作。****年以来,******围绕引导资金日常管理,在建立引导资金项目数据库、受理引导资金申报材料并初审、组织专家召开项目评估会,动态跟踪引导资金支持项目进展情况、综合评估上年度引导资金使用情况、完成服务业发展相关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同时,每年受理的申报项目数也逐年增加(****年申报项目达***个)。鉴于引导资金工作的专业性、长期性和连续性,****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评审、支持项目日常管理及区县年度工作情况******承担。 公示起止时间:****-**-**至****-**-**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人民大道***号 财政部门地址: 联系人: 贺志锋 联系人: 曾荷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